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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展示教育組-約僱職務代理人1名

  • 發布單位: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名額       正取1名(備取1名)

有效期間   112.02.15 ~112.02.18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具編輯校對及活動規劃執行相關工作經驗。

3.具博物館展示教育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博物館教育活動規劃與執行。

2.博物館與原住民族社群教育活動規畫執行。

3.本館社群媒體資料編輯與校對。

4.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950263臺東縣臺東市豐田里博物館路1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期限內檢附下列資料:

(1) 個人履歷表3份。(含自傳及專科以上各項學歷、經歷等各項證件)

(2) 身分證、退伍令(以上資料影本即可)以上資料請依序排列。

(3) 應徵資料請於112218日前(以郵戳為憑)寄達「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人事室」,地址:950263臺東縣臺東市豐田里博物館路1信封外請註明應徵職務代理人(展示教育組)、連絡電話及行動電話。

(4) 請至本館官網(https://www.nmp.gov.tw)「首頁/<新聞公告>本館【徵才】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1名」下載本職缺「應徵人員名冊」填妥相關個人資料後寄chia@nmp.gov.tw,收件者吳小姐,主旨為「應徵人姓名+應徵展示教育組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如有應徵人員名冊及工作項目疑義,請洽(089)381166206吳小姐。

(5) 未依公告檢齊相關證件、逾期即不合者恕不受理。

 

二、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如不符或未獲通知面試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得視成績擇優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約僱期間:預計自
11231日至112630日止(本職缺為進修留職停薪缺,若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回職復薪。則僱用期限至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之前1日止)。薪資支給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學校約僱人員僱用辦法」支給280薪點(薪點折合率為129.7元,相當月支新臺幣36,316元)。


四、應徵文件除備有回郵信封
(書寫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郵票)且註明寄還者外,恕不退還。本館聯絡人:人事室周主任、吳小姐,聯絡電話:089-381166分機203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