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區分 聘任人員
官職等 聘任
職稱 研究助理
名額 1
有效期間 113.12.13-113.12.26
資格條件
一、研究助理(比照講師)職級之聘任資格,具下列資格: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碩士(含)以上學位者。
(二)具3年以上實際從事博物館策展、教育活動規劃執行與傳播行銷經驗者。
(三)文化人類學、民族學等相關學系畢業者優先考量。
二、具良好中文敘事能力(具國學專業素養、文字敏銳度、編撰組織能力)。
三、具良好外文溝通能力(請檢附參與國際會議發表相關之證明或相關英語檢定證明之文件)。
四、具協調及行政能力,團隊精神,高度工作熱忱。
工作項目
一、博物館展示企劃與執行。
二、臺灣南島族群專題研究。
三、博物館導覽與教育活動規劃與執行。
四、博物館行銷傳播相關工作。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950臺東縣臺東市豐田里博物館路1號
聯絡方式
一、檢送資料:
(一)應徵人員基本資料表1份,請至本館官網下載。
(二)個人履歷表6份〈含自傳及大學以後各項學歷、各項經歷證件影本〉。
(三)學位論文6份。
(四)五年內專門著作(最多以三篇為限,包含學位論文在內),計6份(以外文撰寫者,請附具中文提要)。
(五)全部學術著作目錄6份。
(六)請另檢附:
1.碩士或博士論文摘要6份。(以外文撰寫者,請附具中文提要)
2.碩士或博士學位證書及成績單影本(持國外學歷者,應繳交已完成駐外單位驗證程序之學歷及成績單證明,並另請檢附有經過認證的翻譯本各1份。)。
※以上資料請依序排列,並請於113年12月26日前(郵戳為憑)寄達,另應徵人員基本資料表請將電子檔寄至forina@nmp.gov.tw,資料未備齊者,不列入初審。初審合格者,依「文化部附屬機關(構)專業人員聘任及考核作業原則」規定辦理。
二、應徵資料請以掛號郵寄950臺東縣臺東市豐田里博物館路1號,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人事室姚美妃收,並請註記「應徵聘任人員-本館研究助理職缺」及聯絡電話、行動電話。
※應徵文件除備有回郵信封〈書寫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郵票〉且註明寄還者外,恕不退還。
三、本館聯絡方式:聯絡人:陳玉美主任或姚美妃組員TEL:089-381166分機203、206 FAX:089-385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