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徵才】展示教育組-研究助理1名

  • 發布單位:人事室

人員區分    聘任人員

官職等       聘任

職稱       研究助理

名額      1

有效期間    113.12.13-113.12.26


資格條件    

一、研究助理(比照講師)職級之聘任資格,具下列資格: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碩士(含)以上學位者。 

(二)具3年以上實際從事博物館策展、教育活動規劃執行與傳播行銷經驗者。

(三)文化人類學、民族學等相關學系畢業者優先考量。

二、具良好中文敘事能力(具國學專業素養、文字敏銳度、編撰組織能力)。

三、具良好外文溝通能力(請檢附參與國際會議發表相關之證明或相關英語檢定證明之文件)。

四、具協調及行政能力,團隊精神,高度工作熱忱。


工作項目    

一、博物館展示企劃與執行。

二、臺灣南島族群專題研究。

三、博物館導覽與教育活動規劃與執行。

四、博物館行銷傳播相關工作。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950臺東縣臺東市豐田里博物館路1號


聯絡方式    

一、檢送資料:

(一)應徵人員基本資料表1份,請至本館官網下載。

(二)個人履歷表6份〈含自傳及大學以後各項學歷、各項經歷證件影本〉。 

(三)學位論文6份。

(四)五年內專門著作(最多以三篇為限,包含學位論文在內),計6份(以外文撰寫者,請附具中文提要)。

(五)全部學術著作目錄6份。

(六)請另檢附:

1.碩士或博士論文摘要6份。(以外文撰寫者,請附具中文提要)

2.碩士或博士學位證書及成績單影本(持國外學歷者,應繳交已完成駐外單位驗證程序之學歷及成績單證明,並另請檢附有經過認證的翻譯本各1份。)。

※以上資料請依序排列,並請於113年12月26日前(郵戳為憑)寄達,另應徵人員基本資料表請將電子檔寄至forina@nmp.gov.tw,資料未備齊者,不列入初審。初審合格者,依「文化部附屬機關(構)專業人員聘任及考核作業原則」規定辦理。


二、應徵資料請以掛號郵寄950臺東縣臺東市豐田里博物館路1號,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人事室姚美妃收,並請註記「應徵聘任人員-本館研究助理職缺」及聯絡電話、行動電話。

※應徵文件除備有回郵信封〈書寫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郵票〉且註明寄還者外,恕不退還。


三、本館聯絡方式:聯絡人:陳玉美主任或姚美妃組員TEL:089-381166分機203、206 FAX:089-385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