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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研究典藏組-臨時工4名(國典計畫)

  • 發布單位:人事室

職務    

國家考古遺址出土遺物典藏113-114年東部保管中心遺物整飭暨系統發展與維運計畫 計畫臨時工4名

(僱用期間:通知到職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


學經歷及資格條件    

1.    經教育部承認國內外公私立高中畢業以上

2.    主動積極、細心負責,具良好溝通與協調能力

3.    需具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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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下列經歷請加以說明:

1.    文化資產保存維護或博物館相關工作經驗者。

2.    其他專長請說明並檢附相關資料。

3.    本計畫依規定如符合上述條件且具身心障礙身份【依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進用名額】者,或原住民身份者【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晉用】得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1.執行計畫進行出土遺物文物整飭作業。

2.協助計畫行政業務辦理。

3.其他計畫臨時交辦相關事項。


日薪    新臺幣1,600元


工作地點    

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 (臺東市博物館路1號)

卑南遺址公園(臺東市文化公園路200號)


檢送資料    

1.    簡歷表及自傳表3份。(須電腦打字,請以A4直式橫寫書打)

2.    符合資格條件之學經歷證書影本。(請以A4紙張規格影印)

3.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以A4紙張規格影印)

4.    如曾有相關工作經歷者或專長者,請務必於履歷表內陳述相關工作經歷並附相關證明文件

5.    以上資料請依順序A4大小裝訂,恕不退件。

6.    於113年3月4日下午5時前送達本館(非以郵戳為憑),逾時不列入初審。收件地址:95060臺東縣臺東市博物館路1號,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人事室吳小姐收,並請註記「應徵國典計畫臨時工」。

7.    資料未齊備者,不列入初審,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

8.    面試日期另行通知,未能進入面試階段者則不另行通知。


備註    如獲通知錄取時需於2星期內提供體格檢查資料,並請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 16 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