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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秘書室-臨時人員1名(財產管理助理員)

  • 發布單位:人事室

職務    

秘書室-臨時人員1名(財產管理助理員)


僱用期間

到職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經考核成績優良者,得優先辦理續)。


學經歷及資格條件    

基本條件:

1.    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院校學士學位以上。

2.    對博物館事務有興趣且富熱情。

3.    具財產管理經驗者 。

4.    具獨立性,主動積極、細心負責及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5.    能配合假日輪值、加班。

6.    具電腦操作、文書處理及汽機車駕駛等能力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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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先錄取條件:

具身心障礙身份【依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進用名額】者,或原住民身份者【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晉用】得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1.    協辦委外清潔、保全業務

2.    協辦財產管理

3.    協助公務車(首長)駕駛

4.    其他庶務業務

5.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月薪    

30,120元


工作地點    

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本館(臺東市豐田里博物館路1號)


檢送資料    

1.    履歷表及自傳表4份。(須電腦打字,請以A4直式橫寫書打)

2.    符合資格條件之學經歷證書影本。(請以A4紙張規格影印)

3.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以A4紙張規格影印)

4.    良民證。(近6個月內有效)

5.    汽、機車駕照。

6.    若有與本職務相關工作經歷者,請務必於履歷表內陳述工作經歷並檢附證明文件。

7.    以上資料請依順序A4大小裝訂。

8.    請於112年9月23日(六)下午5時30分前,將書面資料送達康樂本館(非以郵戳為憑),逾時不列入初審。收件地址:95060臺東縣臺東市博物館路1號,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人事室吳小姐收,並請註記「應徵秘書室-財產管理助理員」。

9.    資料未齊備者,不列入初審。資格條件不符者,恕不通知或退件。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

10.面試日期:於通知面試時一併告知,未能進入面試階段者不另行通知。

11.如需退還相關應徵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甄選備取資格自公告之日起得保留3個月。


備註    洽詢資訊:089-381166轉分機205 吳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