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
國家考古遺址出土(含出水遺物)遺物典藏計畫—112年東部保管中心維運暨遺物整飭計畫 計畫臨時工2名 (08/25增聘1名)
(僱用期間:通知到職日至112年12月31日止。)
學經歷及資格條件
1. 經教育部承認國內外公私立專科畢業以上
2. 主動積極、細心負責,具良好溝通與協調能力
3. 需具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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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下列經歷請加以說明:(非必要資格條件)
1. 文化資產保存維護或博物館相關工作經驗者。
2. 美編、商品攝影等其他專長請說明並檢附相關資料。
3. 本計畫依規定如符合上述條件且具身心障礙身份【依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進用名額】者,或原住民身份者【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晉用】得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1.執行計畫進行出土(水)遺物文物整飭作業。
2.協助計畫行政業務辦理。
3.其他計畫相關臨時交辦事項等。
日薪 新臺幣1,500元 (每月工作日至少20日)
工作地點
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 (臺東市博物館路1號)
卑南遺址公園(臺東市文化公園路200號)
檢送資料
1. 簡歷表及自傳表3份。(須電腦打字,請以A4直式橫寫書打)
2. 符合資格條件之學經歷證書影本。(請以A4紙張規格影印)
3.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以A4紙張規格影印)
4. 如曾有相關工作經歷者或專長者,請務必於履歷表內陳述相關工作經歷並附相關證明文件
5. 以上資料請依順序A4大小裝訂,恕不退件。
6. 請於112年9月11日下午5時前送達本館(非以郵戳為憑)(原收件至9/1),逾時不列入初審。收件地址:95060臺東縣臺東市博物館路1號,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人事室吳小姐收,並請註記「應徵國典計畫臨時工」。
7. 資料未齊備者,不列入初審,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
8. 面試日期另行通知,未能進入面試階段者則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