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徵才】研究典藏組-臨時工2名(國典計畫)(延長公告)

  • 發布單位:人事室

職務    

國家考古遺址出土(含出水遺物)遺物典藏計畫—112年東部保管中心維運暨遺物整飭計畫 計畫臨時工2名  (08/25增聘1名)

(僱用期間:通知到職日至112年12月31日止。)



學經歷及資格條件    

1.    經教育部承認國內外公私立專科畢業以上

2.    主動積極、細心負責,具良好溝通與協調能力

3.    需具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

--

如有下列經歷請加以說明:(非必要資格條件)

1.    文化資產保存維護或博物館相關工作經驗者。

2.    美編、商品攝影等其他專長請說明並檢附相關資料。

3.    本計畫依規定如符合上述條件且具身心障礙身份【依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進用名額】者,或原住民身份者【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晉用】得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1.執行計畫進行出土(水)遺物文物整飭作業。

2.協助計畫行政業務辦理。

3.其他計畫相關臨時交辦事項等。


日薪    新臺幣1,500元 (每月工作日至少20日)


工作地點    

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 (臺東市博物館路1號)

卑南遺址公園(臺東市文化公園路200號)


檢送資料    

1.    簡歷表及自傳表3份。(須電腦打字,請以A4直式橫寫書打)

2.    符合資格條件之學經歷證書影本。(請以A4紙張規格影印)

3.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以A4紙張規格影印)

4.    如曾有相關工作經歷者或專長者,請務必於履歷表內陳述相關工作經歷並附相關證明文件

5.    以上資料請依順序A4大小裝訂,恕不退件。

6.   請於112年9月11日下午5時前送達本館(非以郵戳為憑)(原收件至9/1),逾時不列入初審。收件地址:95060臺東縣臺東市博物館路1號,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人事室吳小姐收,並請註記「應徵國典計畫臨時工」。

7.    資料未齊備者,不列入初審,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

8.    面試日期另行通知,未能進入面試階段者則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