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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秘書室-約僱職務代理人1名(須具原住民身分)(延長公告)

  • 發布單位:人事室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須具原住民身分)


名額         正取1名(備取1名)


有效期間     112.06.08 ~112.06.13,延長公告至6/26(一)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專院以上學校畢業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第1款至第8款、第10款及第11款情事之一者。

2.如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經驗者尤佳。

3.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需具有原住民族身分者。


工作項目    

1.館舍管理及清潔安全業務。

2.財產管理業務。

3.緊急災害應變處理事項。

4.勞工權益事項。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950263臺東縣臺東市豐田里博物館路1號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期限內檢附下列資料:

(一)個人履歷表3份。(含自傳及大學以上各項學歷、經歷等各項證件)

(二)身分證、退伍令(以上資料影本即可)以上資料請依序排列。

(三)原公告至6/13截止,延長公告至112年6月26日(一),應徵資料請於6月26日前(以郵戳為憑)寄達「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人事室」,地址:950263臺東縣臺東市豐田里博物館路1號【信封外請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秘書室)、連絡電話及行動電話

(四)請至本館官網(https://www.nmp.gov.tw)「首頁/<新聞公告>本館【徵才】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1名」下載本職缺「應徵人員名冊」填妥相關個人資料後寄chia@nmp.gov.tw,收件者吳小姐,主旨為「應徵人姓名+應徵秘書室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如有應徵人員名冊及工作項目疑義,請洽(089)381166轉206吳小姐。

(五)未依公告檢齊相關證件、逾期即不合者恕不受理。


二、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如不符或未獲通知面試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得視成績擇優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本職務代理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2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一般行政類科暫列增額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職務代理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即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薪資支給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學校約僱人員僱用辦法」支給250薪點(薪點折合率為129.7元,相當月支新臺幣32,425元)。


四、應徵文件除備有回郵信封(書寫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郵票且註明寄還者外,恕不退還。


五、本館聯絡人:吳小姐,聯絡電話:089-381166分機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