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名額
正取1名(備取1名)
有效期間
112.03.03 ~112.03.06
資格條件
1.具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八款、第十款及第十一款情事之一者 。
2.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需具有原住民族身分者。
3.具編輯校對及活動規劃執行相關工作經驗。
4.具博物館展示教育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博物館教育活動規劃與執行。
2.博物館與原住民族社群教育活動規畫執行。
3.本館社群媒體資料編輯與校對。
4.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950263臺東縣臺東市豐田里博物館路1號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期限內檢附下列資料:
(1) 個人履歷表3份。(含自傳及專科以上各項學歷、經歷等各項證件)
(2) 身分證、退伍令(以上資料影本即可)以上資料請依序排列。
(3) 應徵資料請於112年03月06日前(以郵戳為憑)寄達「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人事室」,地址:950263臺東縣臺東市豐田里博物館路1號【信封外請註明應徵職務代理人(展示教育組)】、連絡電話及行動電話。
(4) 請至本館官網(https://www.nmp.gov.tw)「首頁/<新聞公告>本館【徵才】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1名」下載本職缺「應徵人員名冊」填妥相關個人資料後寄chia@nmp.gov.tw,收件者吳小姐,主旨為「應徵人姓名+應徵展示教育組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如有應徵人員名冊及工作項目疑義,請洽(089)381166轉206吳小姐。
(5) 未依公告檢齊相關證件、逾期即不合者恕不受理。
二、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如不符或未獲通知面試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得視成績擇優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約僱期間:自聘僱日起至112年6月30日止(本職缺為進修留職停薪缺,若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回職復薪。則僱用期限至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之前1日止)。薪資支給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學校約僱人員僱用辦法」支給280薪點(薪點折合率為129.7元,相當月支新臺幣36,316元)。
四、應徵文件除備有回郵信封(書寫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郵票)且註明寄還者外,恕不退還。本館聯絡人:人事室周主任、吳小姐,聯絡電話:089-381166分機203、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