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
國家考古遺址出土遺物典藏計畫─111年東部保管中心維運發展計畫
文物整飭作業臨時工2名
(僱用期間:到職日至111年12月31日。)
學經歷及資格條件
1. 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學士學位以上
2. 主動積極、細心負責,具良好溝通與協調能力
3. 需具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
4. 須配合工作需求至外縣市出差
如具下列經歷請加以說明:
1. 考古相關工作經驗或文化資產保存維護經驗者。
2. 標本整理及文物整飭相關工作經驗。
3. 本計畫依規定如符合上述條件且具身心障礙身份【依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進用名額】者,或原住民身份者【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晉用】得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文物整飭作業臨時工
1.執行計畫進行出土遺物文物整飭作業。
2.協助計畫行政業務辦理。
3.其他計畫臨時交辦相關事項。
日薪
新臺幣1,500元
工作地點
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 (臺東市博物館路1號)
卑南遺址公園(臺東市文化公園路200號)
檢送資料
1. 簡歷3份。(須以中文正楷書寫或電腦打字以A4直式橫寫書打)
2. 符合資格條件之學經歷證書影本。(請以A4紙張規格影印)
3.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以A4紙張規格影印)
4. 如曾有相關工作經歷者,請務必於履歷表內陳述相關工作經歷並附相關證明文件。
以上資料請依順序A4大小裝訂,恕不退件。
收件截止日為111年7月11日下午5時前(非以郵戳為憑,電子投遞亦同),逾時不列入初審。
收件地址:950263臺東縣臺東市博物館路1號,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人事室周小姐或吳小姐收,並請註記「應徵國家考古遺址典藏計畫臨時工」。
本次徵才開放電子郵件投遞應徵資料,請寄至nhsrc@nmp.gov.tw 吳小姐,主旨請說明「應徵國家考古遺址典藏計畫臨時工_(應徵者全名)」。
資料未齊備者,不列入初審,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
面試日期另行通知,未能進入面試階段者則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