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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遺址發展組—約用人員1名

  • 發布單位:人事室

職務 約用人員1名【遺址發展組—綜合推廣企劃員】

僱用期間:預計自115年5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經考核優良者,得優先辦理續僱)。


學經歷及資格條件

一、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學士學位以上。

二、具獨立性,主動積極、細心負責及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三、具教育活動規劃設計及執行經驗。

四、具導覽解說及觀眾服務經驗。

五、對文案撰寫、企劃活動有興趣。

六、工作需假日排班。

七、需熟悉電腦文書輸入操作進行文件排版,及Office軟體如Word、Excel、PowerPoint等作業能力。


其他說明:

一、如具下列經歷或專長請加以說明,可於履歷說明及提供成果經歷佐證資料:

(一)環境生態、文化資產、文化觀光培訓課程及推廣行銷經驗。

(二)美術編輯設計經驗,或熟悉Adobe軟體如Illustrator等作業能力。

(三)外語能力。

(四)專案計畫執行及管考經驗。

二、本計畫依規定如符合上述條件且具身心障礙身分者【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或原住民身分者【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得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一、園區推廣教育活動規劃及執行(計畫撰寫)。

二、一線公共服務業務:解說導覽、售票、展廳簡易故障排除。

三、公共行銷(臉書公園小編、文案撰寫、圖宣繪製編排)。

四、行政管理業務:業務公文陳報、資料填報與統計。

五、臨時交辦事項。


薪資

月薪34,635元


工作地點

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卑南遺址公園(台東市文化公園路200號)


檢送資料

1.履歷表及自傳表4份。(須電腦打字,請以A4直式橫寫書打)

2.符合資格條件之學經歷證書、證照影本。(請以A4紙張規格影印)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以A4紙張規格影印)

4.若有與本職務相關工作經歷者,請務必於履歷表內陳述工作經歷並檢附證明文件。

5.以上資料請依順序A4大小裝訂。

6.請於115年3月27日(五)下午5時30分前,將書面資料送達卑南遺址公園(非以郵戳為憑),逾時不列入初審。

7.收件地址:950台東市文化公園路200號,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遺址發展組】林小姐收,「應徵卑南遺址公園綜合推廣企劃員」。

8.資料未齊備者,不列入初審。資格條件不符者,恕不通知或退件。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

9.面試日期:於通知面試時將一併告知,未能進入面試階段者不另行通知。

10.面試地點:卑南遺址公園行政區會議室(臺東縣臺東市文化公園路200號)

11.如需退還相關應徵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甄選備取資格自公告之日起得保留3個月。


備註

1.如獲通知錄取時需於2星期內提供體檢資料,並請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16條規定辦理。

2.依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約用人員應遵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本院或大陸委員會依相關法令規定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3.洽詢資訊:089-233466轉分機216林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