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區分 聘任人員
官職等 聘任
職稱 研究助理
名額 1
有效期間114.2.18-114.3.3
資格條件
一、研究助理(比照講師)職級之聘任資格,需具下列資格:
(一)具有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碩士(含)以上學位。
(二)考古學相關學系畢業。
(三)具有實際執行或參與考古遺址發掘/標本整理/資料分析/報告撰寫等相關經驗者。
二、具良好之中文敘事及表達能力(文字運用流暢、有組織架構編撰能力)。
三、熟悉電腦文書操作,具公文行政、專案執行管理或政府採購經驗尤佳。
四、具行政協調、溝通及解決問題能力、需團隊合作亦可獨立作業。
五、如有下列符合條件,請於履歷說明及檢附相關佐證資料
(一)具博物館/文教場館機構/公務或學術單位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二)具博物館科技應用(如AR、XR、互動多媒體、AI等科技)、教育推廣、展示工作之經驗或概念尤佳。
(三)具外文溝通能力尤佳(請附外語檢定證明文件)
(四)具有與擬應徵工作性質之經驗者,請檢附相關資料、可於履歷中說明。
工作項目
一、從事公共考古研究發展事務。(發掘研究、文物保存、學術合作、推廣教育、國定卑南考古遺址監管、專題研究)
二、補助計畫案提案及執行。(如:博物館科技近用與包容計畫、國家語言計畫、再造歷史現場等)
三、館務相關工作(推廣教育、展示及公共服務、志工培訓)及專題研究發展。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卑南遺址公園(臺東市文化公園路200號)
檢送資料及期限
一、檢送資料:
(一)應徵人員基本資料表1份,請至本館官網下載。
(二)個人履歷表6份(含自傳及大學以後各項學歷、各項經歷證件影本)。
(三)學位論文6份。
(四)五年內專門著作(含學位論文最多以3篇為限),計6份(以外文撰寫者,請附具中文提要)。
(五)全部學術著作目錄6份。
(六)其他資料:
1.碩士或博士論文摘要6份。(以外文撰寫者,須附具中文提要)
2.碩士或博士學位證書及成績單影本
3.持外國學歷者,學歷及成績單證明須完成下列事項
(1)完成駐外單位驗證程序
(2)檢附有經過認證的翻譯本各1份。
※註:
1.以上資料請依序排列,並請於114年3月3日前(郵戳為憑)寄達。
2.應徵人員基本資料表,請另將電子檔寄至人事室forina@nmp.gov.tw。
3.資料未備齊者,不列入初審。
4.初審合格者,依「文化部附屬機關(構)專業人員聘任及考核作業原則」規定辦理。
聯絡方式
一、應徵資料請以掛號郵寄950臺東縣臺東市博物館路1號,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人事室姚小姐收。信封請註記「應徵聘任人員-【遺址發展組】研究助理職缺」,及留下聯絡電話(或行動電話)。
二、應徵文件除備有回郵信封〈書寫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郵票〉且註明寄還者外,恕不退還。
三、本館聯絡:人事室陳主任或姚小姐TEL:089-381166分機203、206 FAX:089-385029
備註
◎博物館核心價值|尊重與包容、合作與共好、開放與分享、創新與趣味、公平與正義、熱情與專業、溫暖與友善
◎認 識 我 們| https://www.nmp.gov.tw/cp.aspx?n=2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