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 約僱人員 (電力技士職務代理人)
名額 正取1名(備取1名)
有效期間 113.11.28 ~113.12.13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電機相關科系)。
2.具汽車駕照及工作相關證照為尤佳。
工作項目
1.機電、空調設施維護管理(含燈光)。
2.景觀區域設施管理。
3.本館鑰匙、磁卡管理人員。
4.辦理場地攝影申請受理。
5.節約能源管理業務。
6.室內空氣品質業務。
7.消防防護業務。
8.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74147臺南市新市區南科三路10號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期限內檢附下列資料:
(1)個人履歷表3份。(含自傳及大學以上各項學歷、經歷等各項證件)
(2)身分證、 [若已役畢或免役者請檢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書影本]。(以上資料影本即可)以上資料請依序排列。
(3)應徵資料請於113年12月13日前(以郵戳為憑)寄達「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南科考古館」,地址:74147臺南市新市區南科三路10號【信封外請註明應徵電力技士職務代理人】、連絡電話及行動電話。
(4)請至本館官網「首頁/<新聞公告>本館【徵才】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1名」下載本職缺「應徵人員名冊」填妥相關個人資料後逕寄74147臺南市新市區南科三路10號,收件者陳先生,主旨為「應徵人姓名+應徵南科考古館(電力技士職務代理人)」。如有應徵人員名冊及工作項目疑義,請洽(06)5050905分機8523陳先生。
(5)未依公告檢齊相關證件、逾期即不合者恕不受理。
二、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如不符或未獲通知面試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得視成績擇優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約僱期間:預計自錄取報到日起至114年11月30日止(本職缺為114年高考電力工程分發薪缺,僱用至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到職前1日止或約僱原因消失為止應即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薪資支給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學校約僱人員僱用辦法」支給280薪點(薪點折合率為135元,相當月支新臺幣37,800元)。
四、應徵文件除備有回郵信封(書寫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郵票)且註明寄還者外,恕不退還。南科考古館聯絡人:(06)5050905分機8523陳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