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志工考核及獎勵
壹、依據
本實施要點依據志工制度實施綱要第6條第4項訂定。
貳、目的
考核志工之值勤狀況,作為獎勵、續任及解職之依據。
參、考核
一、 考核內容:
(一)年度考核
每年11月由各組室志工業務承辦人彙整各志工之全年值勤記錄,進行考核,並做為續聘與獎勵之依據。
(二)若志工平時有特殊貢獻或不當行為事實,得由各組室隨時提送彙處。
肆、獎勵與福利
一、 獎勵、依據年度考核結果,志工連續服務滿1年以上且表現良好者,每年於志工大會進行公開
表揚,獎勵辦法如下:
(一)石器獎:每個月固定服務2次以上者。(全勤獎)
(一年須服務25次以上)
(二)玉器獎:全年值勤次數前5名。(績優獎)
(人獸玦獎、九環玦獎、玉鈴獎、玉簪獎、玉鏃獎)
(三)陶器獎:全年出席各種訓練課程。(勤習獎)
(一年須服務25次以上)
(四)金器獎:連續服務滿5年以上,以每5年為一階段,作為表揚。(資深獎)
(一年須服務25次以上)
(五)骨(角)獎:擔任志工幹部,且有凝聚義工向心力者。 (特別獎)
(六)鐵器獎:
1..志工連續服務滿1年以上,並值勤次數累計達 50次以上,鐵器三等獎。
2.志工連續服務滿2年以上,並值勤次數累計達 100次以上,鐵器二等獎。
3.志工連續服務滿3年以上,並值勤次數累計達 150次以上,鐵器一等獎。
4.志工連續服務滿4年以上,並值勤次數累計達 200次以上,鐵器金獎。
二、 福利、由館方各相關組室協同辦理志工優待事項,志工憑證得享受下列優待:
(一) 館方提供服裝、識別證件及所需之裝備。
(二) 館方規劃部分停車位,供志工值勤時停放。
(三) 持證免費參觀本館及卑南文化公園遊客服務中心之常設展示。
(四) 免費贈閱館方相關簡訊資料與寄送館方各種活動通告。
(五) 志工享有館內消費折扣優待。
(六) 館方為志工辦理團體意外保險。
(七) 館方依年度預算提供志工值勤誤餐費。
(八) 館方舉辦之演講、研習或其他活動,視情形保留部分名額供志工參加。
(九) 各組室志工舉辦不定期成長訓練課程及聯誼活動,所需經費得由各組室簽請補助,
若戶外訓練課程與聯誼活動需有名額限定時,依值勤次數為優先。
(十) 上述各項如有更動或基於各項考量無法提供時,由館方與志工團召集開會討論之。
三、 考核績優之志工得優先續任。
四、 館方依志工服務狀況選派參加館外研習、訓練或表揚活動者,館方將簽請經費補助。
伍、不續任及解聘
志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館方提出並經志工團幹部開會決議予以解聘:
一、 連續3個月以上無故不到勤且未辦理請假或暫時職務者。
二、 品行不端、行為不檢、重大工作過失或其他影響館方聲譽之行為者。
三、 其他不適任工作者。
四、 全年值勤次數不滿25次者,不予以續聘。
陸、本實施要點奉館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