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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光直紀念圖書室定名

      張光直先生,1931年4月15日在北平出生,原籍臺灣臺北板橋,十五歲返臺,1954年臺大考古人類學系畢業,1960年獲美國哈佛大學哲學博士學位,先後任教於耶魯、哈佛大學人類學系,為國際知名的考古學權威。1994年,受中研院李遠哲院長聘請,回國擔任中研院副院長,1996年,因身體不適,辭去副院長職務,2001年1月3日病逝於美國波士頓。
      1986年張光直先生發表於中國時報的文章談到:「近年來發掘中的臺東卑南遺址,規模大、遺物豐,學者履有在原地建造博物館之議,希望能早日實現。」1990年本館成立籌備處,張光直先生對之期許甚深,從1992年起至他過世前,張先生即一直擔任本館籌備處顧問,並於1993年間主持完成本館第二期展示「中國史前史及早期文明」展示觀念的規劃。為了紀念張光直教授對考古學術的卓越貢獻和他生前對於本館的支持和協助,特將本館圖書室定名為「張光直紀念圖書室」。
      就圖書館的屬性而言,本圖書室為一館藏主題明確的專門圖書館,為支援母體機構-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在研究、典藏、展示、教育以及均衡區域發展等方面之需求而運作,並提供完善的資訊服務;進而發展成一具學術性、文化性、教育性的研究資料中心。
      

開放時間及館舍空間


  • ●  週一至週五 09:00~17:00(週六日及國定假日不開放)
  • ●  圖書室規劃有流通服務區、新書展示區、期刊閱報區、資訊檢索區、參考資料區、視聽資料區、書庫區等,並設置張光直先生歷年著作展示及遺贈圖書、資料專櫃。


服務對象及服務目標


一、服務對象:

以本館所屬人員、志工為主要服務對象,其他如有研究需求之館外人士、參與本館推廣教育活動民眾以及來館參觀者,皆視情況提供適當之服務。

二、服務目標:

  • ●  提供本館研究人員研究所需之圖書資訊。
  • ●  提供館內各業務單位人員,就其業務所需之專業資料。
  • ●  配合本館展示內容,提供相關主題之專門性與通識性參考資料。
  • ●  典藏與本館發展方向相關之各類資料。


圖書室使用辦法及外借服務說明

一、圖書室使用辦法

(一)持職員工證者

  • ●  凡本館編制內職員及約聘雇人員,可持職員證逕至本館圖書室辦理借書,無須申辦借閱證件。
  • ●  如為新進職員工,或本館圖書自動化系統中無讀者檔者,請持職員證至圖書室流通服務台,辦理建檔手續。
  • ●  屬約用人員點工性質者,請先至圖書室索取借閱申請表,填妥後並經館內雇用人簽章擔保,交予圖書室建檔,即得辦理借閱圖書 (訪問學人可比照辦理,可由館內邀請單位或同仁為擔保人)。

(二)館外人士

館外人士於行政中心入口處登記後,可於圖書室查閱及使用資料,但不提供外借服務。

二、外借服務說明

(一)本館職員工均可在圖書室規定借書時間內,憑本人之職員證,依規定辦理圖書外借。

(二)借書時應連同職員證一併交由館員辦理。

(三)圖書外借冊數及期限:

  • ●  編制內職員及約聘雇人員,持職員證辦理外借以20冊為限,借期為60天,並視情況,得辦理續借。
  • ●  屬約用人員點工性質者,持職員證外借以5冊為限,借期為30天,不提供續借。

(四)續借說明

  • ●  外借圖書到期後,若無人預約,可辦理續借,每次以30天為限。
  • ●  讀者可自行於線上辦理續借,或以電話連繫,或親至圖書室辦理。
  • ●  如有以下情況之一者,即不得辦理續借:
    (1) 所欲續借之圖書已逾期者。
    (2) 所欲續借之圖書已有他人預約者。
    (3) 已被凍結借閱權利者。

(五)預約服務

  • ●  所欲借閱之圖書於「外借中」、「訂購中」、「編目中」情況,則可進行預約。每人以5冊為限,可於圖書自動化系統自行辦理,或至圖書室辦理。
  • ●  圖書室取得預約圖書後,系統將自動顯示訊息於個人借閱記錄,圖書室人員即據此透過電子郵件及電話通知預約讀者。經通知後,預約者應於3日內至圖書室辦理借閱,逾期者即視同放棄預約;圖書室將依序通知其他預約者,或將該書歸架,以利資料流通。

(六)外借限制

參考用書、期刊、學報、報紙、視聽及微縮資料,限於圖書室內使用,如欲影印,請依相關規定處理(依據「編目規則」認定,於書標上註有「R」記號者均為參考用書) 。

(七)還書及逾期罰則

  • ●  請於圖書室規定時間內至流通服務櫃台辦理。
  • ●  圖書逾期未還者,即凍結借書之權利。
  • ●  逾期未還之圖書,每冊逾期1日,即凍結借書權利1日,依此類推。

(八)遺失賠償說明

  • ●  外借圖書遺失,請即至圖書室辦理遺失賠償,以免造成逾期,同時被處以停借處分。
  • ●  賠償處理程序︰

    (1)以賠原書為原則,直接賠償所遺失之圖書,即可辦理還書手續。

    (2)無法賠原書則賠同性質之最新版本,同時必須符合下列原則︰館藏單位所未收藏者;具合法版權;版次、價格、頁數不能低於原書;精裝本不能賠平裝本。

  • ●  所賠圖書須經圖書室處理人員核可後,方可辦理還書手續。